學科宗旨

一、課程宗旨及學習目標 

課程宗旨: 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的宗旨是:

 a) 幫助學生正面認識自己和別人,培養良好品格,提升能力以應付日常和未來的挑戰, 把握機遇,並追求目標及實踐抱負;

 b) 培育學生成為有識見及負責任的公民,尊重法治、認同國民身份,並為社會和國家的 福祉作出貢獻; 

c) 加強學生對國家和本地的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認識,培養家國情懷; 

d) 幫助學生了解國家,加強國家觀念和對國家的歸屬感;以及 

e) 培養學生對本地、國家及當代世界的課題的關注,明白我國及其他國家如何透過合作 共同應對全球性問題,拓闊世界視野。 

學習目標: 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的學習目標是幫助學生: 知識和理解方面 

a) 根據正確、建基於事實的資訊進行討論,以對課題建立整全、客觀的認識; 

b) 了解、接納、欣賞和愛護自己和別人,過健康、積極、勤奮、有意義的生活; 

c) 了解個人在社會和國家的角色和權責,包括尊重法治、遵守法律、履行公民責任; 

d) 掌握正確的個人理財知識; 

e) 了解政府管理公共資源的基本原則和公共財政政策; 

f) 了解國家和香港經濟的特點和概況; 

g) 明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(《憲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 (《基本法》)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,並了解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香港特 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
h) 了解國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 

i) 認識國家安全的含意,明白《香港國安法》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; 

j) 了解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依存的關係,明白應對全球性問題需要各國互相合 4 作; 

技能方面 

k) 建基小學階段的學習,進一步發展各種生活技能; 

l) 反思個人行為,持守和踐行正確價值觀,加強自我改進的能力; 

m) 發展維持良好人際關係的技能; 

n) 發展處理和詮釋與經濟表現指標和趨勢相關的數據、統計表及資料的能力; 

o) 對配合課程、已成熟的當代課題作出具識見的分析及合乎法理情的判斷; 

p) 發展和綜合應用各項共通能力,包括溝通能力、數學能力、運用資訊科技能力、自我 管理能力、自學能力、協作能力、慎思明辨能力、創造力和解決問題能力; 價值觀和態度方面 

q) 重視家庭的價值,愛護家人;

r) 理解、尊重和欣賞不同的文化、觀點及生活方式,支持多元共融社會的發展; 

s) 發展和培養恰當的金錢價值觀和負責的理財態度; 

t) 關心社會,以理性、守法、具誠信和負責任的態度服務他人和社區,以及在日後為社 會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 

u) 認同國民身份,加強國家觀念,關心國家發展,以及在日後為國家的建設和發展作出 貢獻; 

v) 具備世界視野,關心人類共同福祉;以及 

w) 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,發展人文素養,成為對社會、國家和世界有認識、負責任 的公民。